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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  对《法理学》课程的一点认识[2008-5-28 21:24:16]

    法理学属于理论课程,是所有法学课程中理论性最强的。法理学不同于刑法、民法等其它部门法学,与律师论辩、司法文书写作等法律实务类课程更是相距甚远。我在法理学的课程教学中感到,同学们不习惯理论思维,理论思维能力不高。同学们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直观地思维,对于“是什么”比较关心,强调“结果到底是什么”,一心要尽快得出问题的答案。理论思维或称逻辑思维、抽象思维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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